研究生学工
    音乐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09-23 09:52  


    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要求和湖南省资助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216号)《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湖工大研字【2017】61号),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和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音乐学院学工办:

       长:于兰英

    长:李石贤、殷瑛

       员:龙华云、潘毅、汤其林、朱婷、李燕、余艳

    组:彭李、秦逸青、江愉悦、黄磊、李思民、罗子康、马艺轩、李巧莹

    、评选对象

    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学习期间有工作单位或不能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不能申请)。2022年底前毕业的研究生和处于休学状态的、超出学制的学生不予参评。

    、评审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2.基本标准

    1)思想品德:读研期间凡受过各类处分或院校通报批评,经认定有学术失范行为,一票否决;有见义勇为行为或其它特别突出的事迹,给予适当加分,具体加分办法参照《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2)学习成绩:无重修、补考科目,学年必修课(学位课)平均成绩原则上不低于85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考查成绩良好以上,中期考核良好以上。所修课程、课程性质及考试方式以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

    3)科研成果:读研期间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见刊为准,录稿通知或证明无效,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4)社会实践:申请人承担过一定的社会实践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公益、文体等集体活动。

    5)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评选:

    ①学术论文发表在《SCIENCE》、《NATURE》、《中国社会科学》、《科学通报》、《中国科学系列》(中文版)上,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②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者;

    ③获省级以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者。

    (6)以前年度已获此奖的,之前参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根据学院奖学金评选标准进行量化评比,得分以学院奖学金评选标准为准,具体细则详见《湖南工业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三、推荐名额

    根据上级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及我校实际情况,下达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

    四、评审程序及办法

    1、个人申请

    2、班级评议

    3、学院评审

    4、学校审批

    五、表彰、奖励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六、材料要求

    1、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的内容填写,具体须遵循以下要求:

    1)分别按要求填写奖项内容、申请理由、推荐理由、评审情况、基层单位意见等内容,导出后双面打印;

    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50字以内,210字以上;

    3)“推荐意见”100字以上150字以内,应简要介绍推荐理由,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推荐意见要中肯,不能出现类同的推荐意见,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班主任或导师;

    4)“评审情况”100字以上150字以内,由各学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填写,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5)申请审批表上的填报时间必须规范,要有时间梯度,避免出现时间逻辑问题(计算间隔期请注意公示期5个工作日等不含周末等节假日);

    6)“基层单位意见”,须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思政工作的院领导签名,并加盖院公章;(填写范本:经评审,并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本单位申报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现报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7)“培养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以其他部门印章代替;(填写范本:经审核,并在本单位公示 5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批准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8)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以私章或打印签名代替。

    评选工作组将严格审核材料内容及以上细节,凡班级报送材料出现以上任何问题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2、材料报送

    请各928日中午12:00之前将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推荐材料及相关附件材料(论文、专著、专利、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等,具体参见装订模板要求)报送音乐学院A101,所有电子档材料请发送至598693134@qq.com。逾期未提交材料视同放弃申报指标。

    附件湖南工业大学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指标分配表


    音乐学院研究生办

                                       O二年九月二十

    附件:


    湖南工业大学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指标分配表


    序号

    基层单位

    申报等级

    申报指标数

    备注

    1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硕士

    5


    2

    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

    硕士

    2


    3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硕士

    4


    4

    法学院

    硕士

    2


    5

    机械工程学院

    硕士

    2


    6

    计算机学院

    硕士

    2


    7

    城市和环境学院

    硕士

    1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硕士

    1


    9

    商学院

    硕士

    2


    10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

    硕士

    2


    11

    体育学院

    硕士

    2


    12

    土木工程学院

    硕士

    2


    13

    外国语学院

    硕士

    1


    14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硕士

    2


    15

    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

    硕士

    1


    16

    音乐学院

    硕士

    1


    17

    经济与贸易学院

    硕士

    3


    18

    理学院

    硕士

    1


    19

    轨道交通学院

    硕士

    2


    20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博士

    1

    各学院推选一名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参评评选答辩具体通知

    21

    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

    博士

    22

    城市与环境学院

    博士


    总计


    39






    附件【国家奖学金评审相关表格.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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