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音乐学院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10-10 00:00   音乐学院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规定和校资助中心《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就我院评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严格按2015年8月版《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规定组织进行评选。

    二、申请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贫困生库中学生,不包括2015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本专科新生。

    国家助学金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的贫困生库中学生。

    三、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校资助中心下达我院的名额指标,学院按各班级学生人数比例,结合各班级贫困生库的情况,将名额指标统一分配到各班级。如班级申报人数达不到指标数,或由于违规申报取消申报资格的名额,学工办将统一收回指标进行二次分配。

    音乐学院2014-2015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

    年级

    年级前五十名无不及格贫困生人数

    名额

    2012

    15

    6

    2013

    18

    7

    2014

    15

    6

    音乐学院2015-2016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

    班级

    班级总人数

    班级贫困生人数

    名额

    1201班

    30

    5

    4

    1202班

    30

    6

    5

    1203班

    29

    5

    4

    1204班

    20

    4

    4

    舞蹈1201班

    30

    6

    5

    1301班

    28

    8

    6

    1302班

    24

    9

    6

    1303班

    27

    9

    6

    1304班

    34

    9

    7

    1305班

    36

    7

    6

    舞蹈1301班

    35

    8

    7

    1401班

    35

    9

    7

    1402班

    35

    9

    7

    1403班

    34

    8

    6

    1404班

    25

    4

    4

    1405班

    27

    6

    5

    舞蹈1401班

    26

    7

    5

    1501

    32

    8

    6

    1502

    33

    8

    6

    1503

    31

    8

    6

    1504

    33

    8

    6

    舞蹈表演1501

    28

    7

    5

    舞蹈表演1502

    28

    8

    6

    四、评选方法及要求:

    1、各项表格填写及系统录入要求:国家奖助学金所有网上信息无论是否为必填项目都必须准确、详细录入。尤其学生的个人关键信息(如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班级、受助等级、工商银行账号等)务必准确无误。网上系统完成初步录入以后,请各学院从系统中导出相关数据,同教务系统数据匹配,核查准确无误后及时提交。其它相关材料具体说明如下:

    (1)国家奖助学金相关材料说明:使用规定格式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任意改变格式或自制表格。凡奖学金表的标题均为2014-2015学年,助学金的为2015-2016学年。

    推荐理由、院(系)意见栏以及所有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负责人手写,即拿着笔往纸上写字。(手写体印章、公章等都无效)。其他内容可以使用电脑录入。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学生的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的填写日期必须符合逻辑递增。所有表格必须正反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2)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相关表格填写及录入要求:详见《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填写规范》

    (3)汇总表:励志奖学金请按照入学时间、专业、班级排序,助学金按照受助等级、年级、班级、学号排序。所有的申请审批表按照汇总表顺序排放。

    4、相关要求:国家奖助这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层层公示制,在班级、学院及校园网公示,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在班级民主评选发放过程中出现请客送礼、拉票、截留、挪用资金现象;严禁学院班级学生平分、冒领奖助学金等现象;严禁班主任、班干部在评选发放过程中违纪违规操作,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五、评选时间安排

    1、10月8--10月18日,学院宣传动员,班级召开民主评议会,学生个人写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准备相关评审材料交学院;

    2、10月19-10月20日(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工办审核,。

    3、10月21日-25日,(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公示。获得资格的学生必须报本人株洲市开户的工商银行账号至学院。

    3、10月26日-31日,(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录入获得奖助学金学生信息至省资助管理系统。

    六、资料上交、录入系统时间安排

    1、10月20日前上交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所有材料及电子稿;(详见《音乐学院2015年度国家励志、助学金申报材料说明》)

    2、11月1日前完成在系统中申请者的个人信息的录入;

    3、学院收集所有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学生的工行账号,并填入统一的奖助学金发放明细表中。

    此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量大,时间紧,请各班级高度重视,抓紧时间,认真组织评选,按时上交评选材料。

    音乐学院2015年度国家励志、助学金申报材料说明(学习委员阅读)

    一、各班应按时上交各项材料的纸质档和电子档,逾期不再受理。(截止时间:2015.10.20)

    纸质档包括:

    1、音乐学院xxxx班2015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申报名单(班级提供,A4纸稿、电子稿)

    2、励志汇总表、助学金汇总表(班级提供,统一EXCEL格式,助学金汇总表按照班级投票名次排序);(A4纸稿、电子稿)。

    3、励志个人申请表、助学金个人申请表(个人提供,A4纸稿、电子稿)

    4、2014-2015学年成绩单(个人提供,A4纸稿)

    注:个人申请表以姓名命名文件名,班级所有材料统一打包压缩为一个文件,并且以班级名命名。二、申请可以同时申请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

    三、申报要求:励志奖学金:要求2015年度贫困生库内人员,一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智育成绩排名年级前50名。在校期间无违纪通报情况。

    助学金:不及格科目不能达到3门或以上,在校期间无违纪情况。要求2015年度贫困生库内人员。凡有违反者取消申请资格,并不在班级补充名额。

    四、所有申报情况必须在班级予以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选,一旦发现有班团干部私自评选,给予班团干部警告处分,并取消班级评选结果,重新予以组织评选。

    五、班级申请个人必须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及规范,材料上交前班团干部应严格审查材料内容,发现有不符合规范的材料应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再上交院办,一旦材料上交,出现任何问题由班团干部及申请个人承担责任。

    六、要求评选时告知班主任老师,由班主任老师主持评选,评选结果产生后,名单汇总表上必须由班主任亲自签名确认,否则视为结果无效,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权撤销该结果并不再通知班级增补。

    音乐学院2015年度国家励志、助学金申报材料说明(申请个人阅读)

    一、奖助学金申请个人需仔细阅读填写规范,按照要求填写,凡是因个人未按要求填写导致材料不合格的均取消本次申请资格,并不在班级补充名额。

    二、个人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信息一致,所报银行卡帐号信息要求必须是本人的株洲本地的工商银行的卡号信息。一旦因个人问题造成发放失败,后果自负,并取消下一年度申请资格。

    三、申请人在一学年内通报批评次数不超过两次(含两次),不得有学校或学院警告及以上处分情况,凡有违反者取消申请资格,并不在班级补充名额。

    四、符合条件者可以同时申请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

    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填写规范

    1、手写或打印稿均可,手写时必须使用黑色水性笔或黑色墨水笔,打印时统一字体为10号仿宋体,但本人签名必须手写,不能打印。

    2、出生年月及入学时间统一规定格式,如198904、201109。

    3、身份证号码填写准确,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4、家庭月总收入/ 家庭人口总数=人均月收入,三者间算式必须符合规范。

    5、收入来源填写务农或务工。家庭住址和邮政编码填写详细,不能空缺。

    6、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中学习成绩要求填写一学年内成绩,尽量选择分数较高的科目填写,至少填写六门以上。

    7、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以叙述的形式表达。先写个人学习情况,内容包括一学年内成绩总分,平均分(要求在75分以上),班级排名(要求前十),无不及格科目,字数在60字以上;突出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及致贫的详细原因,字数在60字以上,不得出现申请助学金字样,直接以特此申请结尾。

    院系评审意见必须能简要概括该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优异及励志奋进之处,不能只写情况属实、同意等(电子稿内需填写,40字)。

    8、助学金申请理由:以叙述的形式表达。申请理由必须详细描述本人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及致贫的详细原因,不得有其他内容,要求字数在150字以上。不得出现申请奖学金字样,直接以特此申请结尾。院系评审意见必须能简要概括该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及致贫原因,不能只写情况属实、同意等

    附件下载1、音乐学院xxxx班2015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申报名单.docx

    2、2015年励志奖学金申请表.xls

    3、2015年励志奖学金汇总表.xls

    4、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5、2015年学院助学金汇总表.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