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音乐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2-11-14 20:06  


    班级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促进争先创优活动的广泛开展,学校继续开展2021-2022学年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工作,各项工作遵照湖工大学字【20226号《湖南工业大学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实施办法》要求执行,秉承公开、公、公正的原则,做好此次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

    1校级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2三好学生标兵

    3三好学生

    4优秀学生干部

    5优秀寝室长

    6单项奖学金

    (二)集体奖项:

    1先进班级

    2文明寝室

    特别说明:三好学生与三好学生标兵不得重复参评及上报;学校和学院均有参与学生干部工作的同学,只能选择在学院或学校部门进行申报优秀学生干部,不得同时在学院和学校申请并上报。

    参评对象

    1参评对象湖南工业大学2019-2021四年制在校在籍本科生、2018-2021年制在校在籍本科生、2020-2021在校在籍专科生(不包括下列第2条的学生);

    2进修生、委培生、2021年预科生、2022年专升本学生及因学籍异动(休学、退学、入伍等)在奖项评选期内不在校的学生不得参评;

    3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评对象为:2021-2022年内任职的校院两级团学会干部、各班班委会干部及各学生社团负责学生干部(不包括上列第2条的学生);

    、评选标准

    详见湖工大学字【20226《湖南工业大学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实施办法》。

    申报个人评奖评优的2021-2022学年成绩不能有不及格记录。辅修第二学位课程成绩结果不影响学生参评资格,辅修第二学位课程有不及格的需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不及格课程属于辅修课程。学院需对参评学生的申报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做到零误差上报。

    评选小组

    成立本年度学院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优评先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张元兴

    副组长:田师华、刘会娟

    成员:彭李、冯小阅、王怡欢、李燕(小)

    学生代表:谭舒文、赵晨倩、刘璟瑶、陈灿、张京湘、杨子江、张倩、孙文健

    联系电话:0731-22183687

    2021-2022学年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优评先名额分配表

    序号

    年级

    特等

    奖学金

    一等

    奖学金

    二等

    奖学金

    三等

    奖学金

    三好学生标兵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文明寝室

    优秀

    寝室长

    先进班级

    1

    2019

    1

    4

    12

    28

    3

    22

    9

    8

    8

    1

    2

    2020

    0

    4

    11

    27

    1

    20

    9

    3

    2021

    0

    3

    10

    26

    1

    18

    9


    总计

    1

    11

    33

    81

    5

    60

    27

    8

    8

    1

    六、具体要求:

    1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参评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9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百分制须达到70分及以上,按申报学生综合测评专业年级排名由上往下取,名额分配如上表,如无符合条件的,顺延至其他年级;

    2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参评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85分及以上,单科成绩百分制须达到70分及以上,按申报学生综合测评专业年级排名由上往下取,名额分配如上表,如无符合条件的,顺延至其他年级;

    3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参评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8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百分制须达到70分及以上,按申报学生综合测评专业年级排名由上往下取,名额分配如上表,如无符合条件的,顺延至其他年级;

    4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参评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75分及以上,单科成绩百分制须达到70分及以上,按申报学生综合测评专业年级排名由上往下取,名额分配如上表,如无符合条件的,顺延至其他年级;

    5三好学生标兵:参评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达85分及以上,单科成绩百分制须达到70分及以上,且无不及格记录,学年综合测评分在班级排名3名额分配如上表,如无符合条件的,顺延至其他年级;

    6三好学生:参评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达8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百分制须达到70及以上,五级制成绩达到中等及以上,且无不及格记录,学年综合测评分在班级排名10名额分配如上表,如无符合条件的,顺延至其他年级

    7优秀学生干部:各班一个名额,各年级再分两个名额,团学会共分六个名额,如无符合条件的,顺延至其他年级。班级名额以开班会的形式投票产生;班级没推选上的,可提交申请表参加年级名额评选;团学会成员在前两种方式没推选上的,可参加团学会内部推选(以上均需提交申请表和个人成绩单,不能存在挂科或处分);

    8文明寝室:参加评选的寝室,需提交申请表(Word格式)和与寝室有关的佐证材料(请将佐证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如寝室卫生照片,寝室成员团建,寝室成员获奖情况)的电子版,以及纸质版,寝室成员不能存在处分;

    9、优秀寝室长:原则上优先获评“文明寝室”的寝室长,其他特别优秀的寝室长也可参选,均需提交作为寝室长上年度的个人总结;

    10先进班级:参加评选的班级,需提交申请表(Word格式)和与班级有关的佐证材料(请将佐证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如班级团建、班级成员获奖情况等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11单项奖学金:申报需要提交个人或集体的单项奖材料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单项奖注意事项:

    1)奖励对象是指上一学年(202191-2022831日)中在专业学科竞赛、学术科研、文体活动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体或个人。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勇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品行端正。

    3)团体竞赛项目、科研比赛获奖的,只能由项目负责人和科研比赛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的参与人申报。

    4)同一项目(作品)参加不同等级、不同主办方的比赛获奖,只能申报获奖等级更高的一项,不得重复申报。

    5)以上项目(团体项目)不包含创新创业大赛立项或其他省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

    湖南工业大学音乐学院

    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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