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
    音乐学院音乐制作与录音实训室管理规定
    2017-11-03 00:00   音乐学院

    1.学生上课提前10分钟进入录音棚。

    2.进入录音棚后,穿鞋套或换上拖鞋。不得随意移动、使用设备,一切听从管理人员指挥。

    3.棚内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乱写乱画,尤其要注意防尘;爱护棚内的各种设施;禁止将食品、饮料等带入录音棚。

    4.录音棚由专人管理,负责录音设备的日常保养、安装、调试和检修等,其他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和拆卸设备。

    5.不得在录音棚内大声喧哗。

    6.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室内仪器设备故障,请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7.使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如使用不当,致使录音设备损坏者,应照价赔偿。

    8.使用者要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做到机停断电,人走拉闸,离室锁门,经常检查电源线路,保证安全。

    9.借用录音室的相关人员,请提前两天填好《借用单》并找主管院长签字,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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