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团学会各部门、青志联、各社团、各班级团支部:
为继承和发扬“五四”爱国主义精神,加强基层团组织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推动我院共青团组织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进一步调动广大团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校团委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音乐学院评优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音乐学院在校2013、2014、2015级全体团员,2016级不予参评;
2、2016-2017年度内任职团学会学生干部、团支部干部;
3、集体奖项:学院各班级团支部。
二、评选、表彰办法
1、先进团支部:各班级团支部提交申请书,并附支撑材料,学院团总支择优推荐。(校团委下达名额:2)
2、优秀共青团干部:各班级班委;音乐学院第五、第六届团总支学生会委员(担任副部长以上职务);青志联主席团成员申报,团总支择优推荐。(校团委下达名额:6)
3、优秀共青团员:各团支部团员;第五、第六届音乐学院团学会、青志联全体成员申报,学院团总支择优推荐。(校团委下达名额:25)(党员、群众不得申报)
4、“三自”工作先进学生会:由学院学生会申报,校学生会考核推荐,校团委会研究产生。
4、校优秀社团,由校社团联合会推荐,校团委研究产生。
三、评选条件
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湖南工业大学先进团组织、优秀个人、优秀共青团员(干)评定方法》审核推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1、有明显不尊师重教行为者;
2、在评比学年内受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3、经常不参加公益劳动和在校园文明建设中不能履行其职责者;
4、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者;
5、在评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6、有其他行为,校团委会认为不能参评者;
7、在上学年没有挂科的现象。(成绩参照2015-2016学年下学期和2016-2017上学期,含必修课、选修课,校公选)
四、工作要求
1、所有申报评优先进团支部、“三自”工作先进学生会的单位均需认真填写申报表,要求信息客观真实,表格不漏项目,文字表述准确规范,同时撰写2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制作汇报PPT。
2、所有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并在申报表中写不少于300字的事迹材料。
2、材料上报方式。各班级团支书为此次五四评优班级负责人。以班级为单位,分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方式上报,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10日晚20点前,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1)电子文档。
①个人/团体申报表
②学院五四评优材料个人/团体项目信息汇总表
(2)书面材料。
①个人/团体申报表
②学院五四评优材料个人/团体项目信息汇总表
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申请人2016学年两学期成绩单(成绩单按照申请人申请表顺序单独整理)
以上材料均报音乐学院团学会组织部汇总。
附件下载:湖南工业大学2016-2017年度“五四”评优表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