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校 简 况
湖南工业大学是一所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以工科为主,工、理、管、文、经、法、农、教育、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以包装教育为特色,是我国第一个被国际包装协会(IAPRI)接纳的会员单位,是中国包装联合会包装教育委员会的主任单位,也是全国高校中唯一的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单位和中国包装技术培训中心。
1995年,学校作为首批试点院校通过了原国家教委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学校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8年被教育部评定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2009年获得外国留学生招收资格;2010年以优秀成绩通过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2013年成为全国50所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之一;2013年获得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资格,2014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2021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材料科学与工程”获批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环境幽雅,交通便捷,东邻株洲神农城生态景观公园,西接高铁株洲西站,占地面积3853.7亩。现有22个教学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拥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材料科学与工程;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83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实践教学示范中心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09门,省级精品课程17门。有全日制学生34449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4人、硕士研究生3474人、本科生30577人、专科生364人。有教职员工2820人,专任教师1917人,其中教授295人、副教授67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575人;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2人,“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8人,湖南省“芙蓉学者”受聘人选3人,湖南省优秀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省优秀教师4人,省教学名师3人,省优秀研究生导师7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81人,22人进入省“121人才工程”,4人进入省“百人工程”,9人进入省学科带头人行列;聘有两院院士3人。
学校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设计学”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材料科学”,“工程科学”,“化学”和“生物学与生物化学”4个学科保持在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有两人连续4年被评为中国高被引科学家。拥有“先进包装材料研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全国包装广告研究基地”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拥有“先进包装材料与技术”等9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拥有“非金属类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等2个湖南省工程实验室、“光伏微电网智能控制技术”等4个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建筑节能与环境控制关键技术”等3个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以及“包装设计艺术与技术研究基地”等48个省部级科研平台;与中国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建设了一批“湖南省高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和“湖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
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二等奖18项,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余项,共承担科研项目3000余项,其中国家级342项,省部级1565项,科研经费总额达11.7亿元。特别是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重大课题上有所突破:“乡村厕所核心设备成套化与全程质量控制及标注研究”、“浓酱与粘稠食品智能包装设备研发”、“田园综合体信息化运营技术集成与示范”、“重载铁路轮轨动态相互作用机制和线路服役性能演化规律”等一批国家重点项目的立项,标志着我校组织、承担和实施国家大型科技战略项目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在这些项目的支持下,我校研究人员累计公开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5000余篇,其中被SCI、EI、ISTP收录3000余篇。近3年,学校与地方、企业签订科技服务合同500多项,转化专利超过500件,200多项科研成果在包装材料、硬质合金、轨道交通、创意设计等领域实现了产业化应用。
同时学校重视对外交流合作,学校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纽约州立大学、加州州立大学、阿克伦大学,英国德比大学、林肯大学,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德国斯图加特应用科技大学,韩国水原大学,日本圣泉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坦桑尼亚尼尔森·曼德拉非洲科技研究院,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等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广泛的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关系。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
音 乐 学 院 简 况
音乐学院的办学历史始于1999年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系,2009年开始音乐学专业本科招生,现有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两个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教育拥有艺术学一级学科点(民族音乐与舞蹈理论方向)、音乐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舞蹈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本科拥有音乐学、舞蹈表演、师范教育三个专业。目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共900余人。
音乐学院在多年的办学过程中,师资力量不断强大,办学层次不断提升,学界影响不断扩大。2018年跻身为一本层次,2019年音乐学专业获评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开始招收公费师范定向生(省内仅湖南师范大学和我校具备招收高中起点公费师范生资格),2022年音乐学专业成功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3年,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对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22〕21号)文件精神,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02)对应调整为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01,民族音乐与舞蹈理论方向),艺术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1351)对应调整为音乐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1352)、舞蹈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1353)。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57人,其中教授、博士11人,在读博士12人,副教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1%。学院教师在国家级、省部级各类专业、教学竞赛中多次荣获大奖。现有三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学术团队今年主持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00余项,完成横向项目150余项,总到账经费400余万元。其中,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基金项目45项,院长龙华云教授音乐创作作品多次荣获湖南省“五个一工程奖”、湖南省艺术节金奖、“田汉音乐创作奖”。于兰英教授主持的《延安时期新歌剧的中国革命道德叙事研究》和《“湘”字品牌视域下湘西土家族传统音乐文化振兴研究》分获国家社科基金和湖南省社科联重大课题立项。
学院坚持政产学研融合,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音乐舞蹈技能实践平台”、省级“民族民间音乐舞蹈研究基地”,建成了集实训、制作、采编、刻录、视听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教学实训中心,与湖南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民族歌舞团、广西歌舞剧院、贵州歌舞剧院、湖南省群众艺术馆等签订了21个高层次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学科支撑强劲,培养条件完善,着力构建了以导促学、以赛促学、以演促学的“一专多能”音乐人才特色培养体系。近年来,学院师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和专业比赛活动,共获得集体和个人奖300余项;策划、组织、参加省市专业、行业、专题大型晚会200余场次;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举办学术讲座40余场。社会影响广泛,各界高度评价。
学院多功能综合教学楼总面积达8000余平方米,拥有音乐厅、录音棚、数码钢琴教室、MIDI音乐制作室、舞蹈排练厅、多媒体教室、资料阅览室、合唱教室、器乐排练教室等教育教学设施,功能完备、设备齐全。
学院将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双万计划”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德艺双馨、管理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的办学理念,推进一流专业、一流人才建设再上新台阶!
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我校2025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大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在部分专业学位中招生,招生规模预计为1450人左右。
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四)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考生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 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有关政策自主确定。
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律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其他专业。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关注各考点的报考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研究生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详细时间见考生准考证。
2、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具体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复试方案。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部分。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我校招生目录。
四、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 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
我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单位政审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录取类别以报名时填报的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为准,请各位考生报名时慎重填报,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更改。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非定向培养的学生必须将人事档案在入学时转入各学院,定向培养的学生必须签署委培协议,经所属学院审核通过,报研究院备案存档后方可不转档案。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处理不当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学习年限
我校所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设置为3年。学制的具体设置以当年执行的培养方案为准。
七、研究生奖励与资助政策
为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多元化奖助体系,具体发放标准按学校最新奖、助学金管理文件执行。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报名期间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2.请考生报名后不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免影响网上确认、复试、 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株洲泰山路湖南工业大学崇乐楼A101研究生招生办
联系电话:0731-22183687/17388949741
网址:http://music.hut.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湖南工业大学音乐学院
咨询QQ群:601505148
湖南工业大学音乐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科专业代码、名称 及研究方向 | 招生学院 代码及名称 | 招生人数 | 初试科目 | 备注 |
130100艺术学 03(全日制)音乐学 04(全日制)舞蹈学 | 017 音乐学院
| 2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艺术概论 ④825中西方音乐史(03方向) 826中外舞蹈史(04方向)
| 复试科目: 974音乐学理论 (03方向) 975舞蹈概论 (04方向)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 976视唱练耳(03方向) 977民族民间舞组合(04方向) |
135200 音乐(专业学位) 01(全日制)声乐演唱 02(全日制)钢琴演奏 03(全日制)音乐教育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620和声与曲式分析 ④825中西方音乐史 | 复试科目: 978音乐专业技能 仅招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音乐专业的考生。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135300 舞蹈(专业学位) 01(全日制)舞蹈创作 02(全日制)舞蹈表演 03(全日制)舞蹈教育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621舞蹈作品鉴赏 ④826中外舞蹈史 | 复试科目: 979舞蹈专业技能 仅招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舞蹈专业的考生。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所属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代码 | 学院名称 | 招生学科专业及代码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017 | 音乐学院 | 艺术学(130100) | 彭 李 | 0731-22183687 17388949741 |
音乐(专业学位135200) |
舞蹈(专业学位135300) |
2025年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QQ群:601505148 |
湖南工业大学音乐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见附件RAR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