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各班班主任、学习委员:
为了认真做好我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切实保障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困难学生身上,按照《湖南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老生贫困生认定工作。请各班级务必按照要求进行评选,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作为认定对象,严格按规定时间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报审核,逾期不予办理,不接受学生个人办理。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如下:
1、 请各班级严格控制贫困生异动比例,贫困生异动比例为不超过各班现有贫困生库人数的25%(如该班级现贫困生库有8人,新评选2人,删除2人)。如经班会投票,没有异动情况,也可不异动,则该班级贫困库不变。请班主任于4月15日-30日主持召开班会,民主评议投票产生。
2、 请各班级于2014年5月5日下午5点前把所在班级的新认定的贫困生证明材料(包括新增贫困生库汇总表,删除汇总表;按汇总表顺序依次放好的《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贫困证明原件统一送到团学会学习部,逾期当自动放弃。审核后将统一召集新增人员开会,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贫困证明原件经审核后退还学生本人。
3、贫困证明请一定要加盖3个公章,即村委会(街道居委会)或乡、镇(含)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县级民政部门盖章。
附件下载:1、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doc
2、2015_6音乐学院贫困生新增汇总表.xls
3、2015_6音乐学院贫困生删除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