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音乐学院2014-2015年度“五四”评优通知
    2015-04-13 00:00   音乐学院

    各班级团支部、音乐学院团学会、:

    为继承和发扬“五四”爱国主义精神,加强基层团组织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推动我院共青团组织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进一步调动广大团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校团委决定开展2014-201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音乐学院评优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音乐学院在校2011、2012、2013级全体团员,2014级不予参评;

    2、2014-2015年度内任职团学会学生干部、团支部干部;

    3、集体奖项:学院各班级团支部。

    二、评选、表彰办法

    1、先进团支部:各班级团支部提交申请书,并附支撑材料,学院团总支择优推荐。

    2、优秀共青团干部:各班级团支部团支书、宣传委员、组织委员;音乐学院社团负责人;音乐学院第三、第四届团总支学生会委员(担任副部长以上职务)申报,学院团总支择优推荐。

    3、优秀共青团员:各班级团支部团员;第三、四届音乐学院团学会成员;音乐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成员申报,学院团总支择优推荐。

    4、“三自”工作先进学生会:由学院学生会申报,校学生会考核推荐,校团委会研究产生。

    三、评选条件

    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湖南工业大学先进团组织、优秀个人、优秀共青团员(干)评定方法》审核推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1、有明显不尊师重教行为者;

    2、在评比学年内受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3、经常不参加公益劳动和在校园文明建设中不能履行其职责者;

    4、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者;

    5、在评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6、有其他行为,校团委会认为不能参评者;

    7、在上年度有不及格科目且补考未通过。(成绩参照2013-2014学年下学期和2014-2015上学期,含必修课、选修课,不含校公选)

    四、工作要求

    1、所有申报评优先进团支部、“三自”工作先进学生会的单位均需认真填写申报表,要求信息客观真实,表格不漏项目,文字表述准确规范,同时撰写2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制作汇报PPT。

    2、所有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并在申报表中写不少于800字的事迹材料。

    2、材料上报方式。各班级团支书为此次五四评优班级负责人。以班级为单位,分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方式上报,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16日下午5点前,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1)电子文档。集体或个人评优材料申报表与推荐名单汇总表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院团学会汇总。(联系人:蔡湘蕾,联系电话:18670490205,邮箱:425922565@qq.com)

    (2)书面材料。集体或个人评优材料申报表及支撑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

    附件下载:1、/音乐学院2014-2015年度“五四”评优方案.doc

    2、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申报表.docx

    3、/先进团支部申报表.docx

    4、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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