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音乐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 及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6-10-11 00:00   音乐学院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规定,现就我校评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请各学院严格按2016年8月版《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规定组织进行评选。

    二、申请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贫困生库中学生,不包括2015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本专科新生。

    国家助学金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的贫困生库中学生。

    三、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校资助中心下达我院的名额指标,学院按各班级学生人数比例,结合各班级贫困生库的情况,将名额指标统一分配到各班级。如班级申报人数达不到指标数,或由于违规申报取消申报资格的名额,学工办将统一收回指标进行二次分配。

    音乐学院2015-2016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

    年级

    年级前百分之三十无不及格贫困生人数

    名额

    2013

    22

    9

    2014

    19

    8

    2015音乐学

    11

    4

    2015舞蹈表演

    3

    1

    音乐学院2016-2017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

    班级

    班级总人数

    班级贫困生人数

    名额

    1301班

    28

    8

    7

    1302班

    24

    9

    8

    1303班

    27

    9

    8

    1304班

    34

    8

    7

    1305班

    36

    6

    5

    舞蹈1301班

    35

    8

    7

    1401班

    35

    9

    8

    1402班

    35

    9

    8

    1403班

    34

    8

    7

    1404班

    25

    4

    4

    1405班

    27

    6

    5

    舞蹈1401班

    26

    7

    6

    1501

    32

    8

    7

    1502

    33

    8

    7

    1503

    31

    8

    7

    1504

    33

    8

    7

    舞蹈表演1501

    28

    7

    6

    舞蹈表演1502

    28

    8

    7

    1601

    34

    8

    7

    1602

    34

    8

    7

    1603

    34

    8

    7

    1604

    34

    8

    7

    舞蹈表演1601

    28

    7

    6

    舞蹈表演1602

    27

    7

    6

    四、评选方法及要求:

    各项表格填写及系统录入要求:国家奖助学金所有网上信息无论是否为必填项目都必须准确、详细录入。尤其学生的个人关键信息(如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班级、受助等级、建设银行账号等)务必准确无误。网上系统完成初步录入以后,请各学院从系统中导出相关数据,同教务系统数据匹配,核查准确无误后及时提交。其它相关材料具体说明如下:

    (1)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说明:国家奖学金使用规定格式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任意改变格式或自制表格。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标题均为2015-2016学年。

    推荐学生“获得的奖项”一栏不允许为空,如果为空,直接差额掉。申请审批表中所有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负责人手写,即拿着笔往纸上写字(手写体印章、公章等都无效)。其他内容可以使用电脑录入。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院系意见栏的公章必须是学院的行政章,学院学工办公章无效。学生的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的填写日期必须符合逻辑递增。即学生的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的填写时间相差必须大于公示天数。(如:学生申请时间10月10日、推荐理由填写时间10月11日,院系意见10月14日(请照实填写,院系评选是需要时间的,不可能班级一推荐,院系就同意通过)。

    字数要求: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请理由200字以上、推荐理由100字以上,院系意见100字以上(这是申请表上的字数要求,系统录入可简明扼要)。不同学生的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不能雷同。如有雷同,则直接作为差额对象。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获得的奖项”一栏不允许为空,如果为空,则不能参评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汇总表中的申请理由字数不超过100字,如有超过,资助中心在给评委做汇总表的时候则从100字以后删除多余部分,因此给参评学生带来的影响由学院负责。

    国家奖助学金的汇总表,需各学院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励志奖学金相关表格填写及录入要求:

    纸质:申请理由内容要能全面概括学生本人在德、智(具体的排名情况及详细的分数)、体、美等方面的突出表现,重点突出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及致贫的详细原因;院系评审意见必须能简要概括该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优异及励志奋进之处,不能只写情况属实、同意等。

    网上录入:成绩录入栏需录入申请者五门以上主干课程的成绩。其中,申请理由要求100字,必须能概述该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及致贫的详细原因、优异及励志奋进之处。

    (3)国家助学金表格填写及录入要求:

    纸质:申请理由必须详细描述本人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及致贫的详细原因,学生成绩、在校表现作为参考;院系评审意见必须能简要概括该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及致贫原因,不能只写情况属实、同意等。

    网上录入:所有信息都必须详细、准确无误。

    (4)汇总表:请各学院从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自动生成excel文件,励志奖学金请按照入学时间、专业、班级排序,助学金按照受助等级、年级、班级、学号排序。所有的申请审批表按照汇总表顺序排放。务必加强受助学生的信息核实,特别是休学、入伍等学籍异动学生的核实工作,做到不要出现纰漏。

    4、相关要求:国家奖助这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层层公示制,在班级、学院、学校及校园网公示,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在评选发放过程中出现请客送礼、拉票、截留、挪用资金现象;严禁学院班级学生平分、冒领奖助学金等现象;严禁工作人员在评选发放过程中违纪违规操作,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五、评选时间安排

    1、10月10--10月16日,学院宣传动员,班级召开民主评议会,学生个人写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准备相关评审材料交学院;

    2、10月17-10月18日(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工办审核。

    3、10月19日-24日 (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公示。获得资格的学生必须报本人株洲市开户的建设银行账号至学院。

    3、10月25日-29日,(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录入获得奖助学金学生信息至省资助管理系统。

    六、资料上交、录入系统时间安排

    1、10月16日晚20:00前上交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所有材料及电子稿;(详见《音乐学院2016年度国家励志、助学金申报材料说明》)

    2、10月29日前完成在系统中申请者的个人信息的录入;

    3、学院收集所有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学生的建设账号,并填入统一的奖助学金发放明细表中。

    此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量大,时间紧,请各班级高度重视,抓紧时间,认真组织评选,按时上交评选材料。

    附件1、音乐学院2016年度国家励志、助学金申报材料说明、填写规范.doc

    附件2、音乐学院xxxx班2016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申报名单.docx

    附件3、2016年励志奖学金申请表.xls

    附件4、2016年励志奖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5、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6、2016年学院助学金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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