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广大贫困生努力学习,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广大贫困生自强不息、发奋图强,同时在各种社团活动、勤工俭学、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成绩突出,宋祖英助学基金会特在湖南工业大学音乐学院设立“宋祖英奖学金”。为做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金来源
“宋祖英奖学金”是由宋祖英助学基金会捐资设立。
二、奖励范围
湖南工业大学音乐学院在籍在读,学习努力,并在社团活动、勤工助学、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贫困学生。
三、评奖条件
1、要求音乐学院2013、2014级,在2016年度贫困生库内人员申报。一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成绩参照2014-2015学年下学期和2015-2016上学期,含必修课、选修课,校公选)。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为人诚恳,思想健康向上;
3、在校期间无违纪通报情况。
四、奖励名额及金额
全院共15人,每人1000元。
五、评选程序
1、宋祖英奖学金评选委员设在院学工办.。
2、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宋祖英奖学金申请表》,并在5月27日前交至团学会学习部,学院根据评奖条件及名额进行评选,公示。
3、本办法由音乐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湖南工业大学音乐学院“宋祖英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