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2017-03-28 00:00   音乐学院
    “清明节”即将来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的要求,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1、4月2日(星期日)至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
    2、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3、4月1日(星期六)上3日(星期一)的课。
    请各单位对师生外出提出具体要求,并在节假日期间,妥善做好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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