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音乐学院关于规范课堂教学纪律通告
    2017-03-10 00:00   音乐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课堂教学纪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学风,学工办、教务办将在第四周起对所有专业大课,专业小课和公共课进行不定期查课,如有违纪,将严肃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必须在上课铃响前进入教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按学生请假的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学生进入教室,应衣着整洁、得体,不准穿拖鞋、背心或其他不庄重的服饰进入教室。严禁将食物带入教学楼。

      3、上课期间,学生不得接听电话、发短信、玩手机,不得在课堂上睡觉、吃东西或做其他与课程学习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进出课堂。

      4、学生应尊重教师,服从教师的课堂管理,积极参加课堂教学活动,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5、教师应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可通过点名、签到、课堂作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勤,做好记录,并在学生总评成绩中予以体现。

    6、旷课者将按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26条(2016年版)与以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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