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我校2017年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11-07 00:00   音乐学院

    各分工会:

    为认真做好我校2017年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把学校党、政、工对教职工的关心、关怀落到实处,经校工会研究,决定以分工会为单位,开展2017年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补助对象

    申请补助对象为我校2017年度确有实际生活困难的在册教职工。

    (二)申请补助条件

    1.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因患有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附相关证明、凭证),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2.教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1160元及以下的(参照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家庭户口人数计算);

    3.教职工家庭当年遭遇天灾人祸,损失重大,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4.教职工本人因长期患有重病,基本生活自理困难的;

    5.失独家庭。

    二、申报生活困难补助的程序及完成时间

    1.教职工根据申请补助条件,如实填写《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此项工作于2017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

    2.工会小组长签署意见,此项工作于2017年12月12日之前完成。

    3.分工会审查把关并签署意见(加盖分工会委员会公章)后,报送工会办公室,此项工作于2017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

    4.校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补助对象及标准,此项工作于2017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

    5.公示生活困难补助对象名单,此项工作于2017年12月26日之前完成。

    6.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费,此项工作于寒假前完成。

    三、申报生活困难补助的要求

    1.申请人必须针对申请补助条件实事求是地写清申请原因;

    2.《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应填写齐全,不得空栏;

    3.各分工会必须严格认真把握申报条件,严格审查申请原因;

    4.各分工会集中收集本单位申报人的申请材料后,须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送校工会办公室(科技楼226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   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工作部门

    联系电话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本人

    月工资收入

    配  偶

    月收入

    家庭成员数

          人

    月人平收入

    配偶姓名

    配    偶

    工作单位

    申请困难补助等级(√)

    ⑴ 特困  □     ⑵ 较困  □      ⑶ 一般  □

     

     

    工  会

    小  组

    意  见

                                              小组长签名:

    分工会

    意  见

    分工会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校工会

    委员会

    审  核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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