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湖南工业大学瑜水慈善·曾仕明奖学金评审办法,现就我校关于开展湖南工业大学瑜水慈善·曾仕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曾仕明奖学金奖项设置为优秀奖、进步奖和道德奖,资助金额共分三个等级:2500元/人/年、2000元/人/年、1500元/人/年,各奖项名额若干,奖金共计伍万元整,于春季学期一次性发放。
- 曾仕明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 1、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且已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在校期间无
受处分记录);
5、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
方面特别突出。
6、申请前获得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使用情况良好,无违规使用现象且有
回报感恩观念及实际行动。
7、曾仕明奖学金优秀奖获得者需学习努力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
无任何不及格记录,且智育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专业年级前列;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国家专利者,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
8、曾仕明奖学金进步奖参评者需在当学年较上学年名次提高明显(排名以
年级专业排名为准)。
9、曾仕明奖学金道德奖参评者需在品性操守、参与公益慈善方面表现突出。
10、原则上当年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申报。
三、名额分配
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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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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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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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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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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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限报一名候选人,最终差额评选出3名获奖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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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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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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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限报一名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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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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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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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限报一名候选人,最终差额评选出3名获奖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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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奖每个学院限报一名候选人,优秀奖和道德奖每个学院各限报一个(可不报),校学生工作部(处)资助中心负责审查学院上报的名单及材料,并将组织评委根据候选人相关情况各差额评选出3名获奖学生报曾仕明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根据曾仕明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学生个人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请,经学院
严格按照评审办法评审公示合格后,报送如下材料交校学生工作部(处)资助中心代收:
1、《“曾仕明奖学金”学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一)
2、个人申请详细陈述材料;
3、个人上学年的成绩单;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五、时间安排
1、3月15日-3月20日学院组织评审公示,3月20日下午17:00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弃权;
2、3月21日17:00之前学院上交材料至学生工作部(处)资助中心;
4、3月22日-3月23日学校组织评审;
5、3月26日-3月31日学校公示;
音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