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音乐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
    2012-11-24 00:00   音乐学院

    1、根据学院学生工作计划,制定辅导员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有关学生教育与管理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定期做好工作总结,撰写工作研究文章。

    2、组织、指导学生和学生干部政治学习,协助做好学生党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开展校园科技创新及文化艺术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3、抓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和推荐工作。

    4、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采取个别疏导、公开教育、典型激励、惩戒后进等多种形式,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树立良好学风。

    5、严格执行落实“四查”等常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干部联席会,组织开展先进班集体的创建工作。

    6、定期与班主任老师联系,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分析学习成绩落后和学习成绩大幅度波动学生的思想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7、协助班主任进行学生的思想品德评定、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和评优推优工作;协助班主任对学生各类欠费的催缴工作。

    8、关心学生生活,为学生排忧解难,做好经济困难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和临时困难补助的申报审核工作;指导学生勤工助学。

    9、做好新生入学、军训、大学第一课、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教育环节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

    10、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学生材料的归档工作。

    11、及时处理或协助处理学生中的突发、偶发事件,对学生工作中的隐患及问题应早发现、早介入、早汇报,参与对违纪学生的调查和处理。

    12、做好或协助班主任做好与学生家庭、其他学院和关联单位的协调、沟通和联络工作。

    13、认真完成团总支书的专职工作,完成就业指导专职干部的工作,完成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咨询、普查工作。

    14、认真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教室、宿舍卫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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